A:在多種場所下,社交交流和社會交往方面存在持續(xù)性缺陷,表現(xiàn)為目前或歷史上的下列情況(以下為示范性舉例,而非全部情況):
社交情感互動中的缺陷,例如,從異常的社交接觸和不能正常地來回對話到分享興趣、情緒或情感的減少,到不能啟動或對社交互動作出回應。
在社交互動中使用非語言交流行為的缺陷,例如,從語言和非語言交流的整合困難到異常的眼神接觸和身體語言,或在理解和使用手勢方面的缺陷到面部表情和非語言交流的完全缺乏。
發(fā)展、維持和理解維持和理解人際關系的缺陷,例如:從難以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各種社交情景的困難到難以分享想象的游戲或交友的困難,到對同伴缺乏興趣。
標注目前的嚴重程度:
嚴重程度是基于社交交流的損害和受限,重復的行為模式
B:受限制、重復的行為模式、興趣或活動,表現(xiàn)為目前的或歷史上的下列2項情況地表現(xiàn)出以下至少兩項(以下為示范性舉例,而非全部情況):
刻板或重復的軀體運動、使用物體或語言(例如,簡單的軀體刻板運動、擺放玩具或翻轉物體、模仿語言、特殊短語)。
堅持相同性,缺乏彈性地堅持常規(guī)或儀式化的語言或非語言的行為模式(例如,對微小的改變極端痛苦、難以轉變、僵化的思維模式、儀式化的問候、需要走相同的路線或每天吃同樣的食物)。
高度受限的、固定的興趣,其強度和專注度方面是異常的(例如,對不尋常物體的強烈依戀或先占觀念、過度的局限或持續(xù)的興趣)。
對感覺輸入的過度反應或反應不足,或在對環(huán)境的感覺方面不同尋常的興趣(例如,對疼痛/溫度的感覺麻木,對特定的聲音或質地的不良反應,對物體過度地嗅或觸摸,對光線或運動的凝視)。
標注目前的嚴重程度:
嚴重程度是基于社交交流的損害和受限的重復的行為模式
C:癥狀必須存在于發(fā)育早期(但是,直到社交需求超過有限的能力時,缺陷可能才會完全表現(xiàn)出來,或可能被后天學會的策略所掩蓋)。
D:這些癥狀導致社交、職業(yè)或目前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有臨床意義的損害。
E:這些癥狀不能用智力障礙(智力發(fā)育障礙)或全面發(fā)育遲緩來更好的解釋。智力障礙和孤獨癥(自閉癥)譜系障礙經常共同出現(xiàn),作出孤獨癥(自閉癥)譜系障礙和智力障礙的合并診斷時,其社交交流應低于預期的總體發(fā)育水平。
注:若個體患有已確定的DSM-IV中的孤獨癥(自閉癥)、艾斯伯格綜合癥或未在他處注明的全面發(fā)育障礙的診斷,應給予孤獨癥(自閉癥)譜系障礙的診斷。個體在社交交流方面存在明顯缺陷,但其癥狀不符合孤獨癥(自閉癥)譜系障礙的診斷標準時,應進行社交(語用)交流障礙的評估。